楼市政策正持续在全国多地加码。
12月17日,山西晋城市、新疆乌鲁木齐市、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同日宣布调整公积金政策,以满足市民购房需求,提升居民住房消费能力。
其中,山西晋城市宣布,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年最高提取额度上浮20%,达到36000元/年;双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20万元,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4万元。此举旨在通过提高公积金贷款和提取额度,支持多子女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拟将乌鲁木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调整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执行至同年12月31日。
此外,近期乌鲁木齐还实施了购买本地新建商品房可全额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提升以及最高贷款额度上浮等多项利好政策。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宣布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于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双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从现行的最高72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单缴存职工则从72万元提高至80万元。此外,对于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单、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也从现行的72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对于有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情况,在上述额度调整的基础上再增加2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将达到120万元(单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同时,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将从现行的72万元提高至90万元。
上述公积金政策调整,倾向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和减轻购房者负担,对进一步激活房地产市场影响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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