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宣布扩大《惠州市区2024-2025年度新出让住宅用地规划管理的若干措施》适用范围,涉及惠城区、惠阳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存量住宅用地。根据通知,这些区域内的存量住宅用地在2025年12月31日前,若满足控规要求并完成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签订合同补充条款及补交土地出让价款,将可依据新措施进行开发建设。
该措施于2024年5月发布,旨在完善新出让住宅用地规划管理,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提高市民购房得房率,并鼓励企业建设高品质住宅社区,以提升行业产品竞争力和市民居住生活环境品质。措施中明确,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纳入公摊面积,且户属空中花园中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且不计入产权面积,支持住宅建筑设置层高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可供业主共享的开敞式公共休闲绿化平台,该平台同样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且不纳入公摊面积,确权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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