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泰州建设”8月9日消息,江苏省泰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以旧换新、购房补贴等。
在泰州购房将继续发放购房补贴,将“五大购”升级为“八大购”。“换新购”“组团购”“孝心购”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新增“进城购”“返乡购”“来泰购”,补贴标准为购房款总额的1.5%,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泰州市还提出全面实施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统筹推进财政补贴、国企收购、市场化运作等模式,推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对“以旧换新”的存量商品住房,可通过“带押过户”方式实现房屋转移登记,可办理转移和抵押“双预告登记”。经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以旧换新”协议,可作为首付款入账凭证。
文件还提出,优化住房贷款政策。住房商业贷款方面,首套房最低首付为15%,二套房最低首付为25%。同时,取消利率下限,由银行自主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不低于2.775%和3.325%。泰州市还将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让更多家庭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
优化购房入学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凭网签备案合同落户、入学。“以旧换新”的换购人,可保留已售卖旧房施教区2年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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