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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拟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购买新建住房最高可贷143万元 |
文章发布于:2024/12/2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
11月29日至12月28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优化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调整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异地贷款政策,实行最高贷款额度与个贷率联动机制,以及具体贷款可贷额度的核定。
具体看,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调整前: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简称单方,下同)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简称双方,下同)的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调整后:单方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双方最高贷款额度110万元。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调整前:单方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双方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调整后:单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双方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
建造自住住房,调整前:单方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双方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调整后:单方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翻建自住住房,调整前:单方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双方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调整后:单方和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不变。
大修自住住房,调整前:单方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双方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调整后:单方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双方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上浮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前:无上浮政策。调整后:上浮20%。上浮后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单方最高96万元,双方最高132万元。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单方最高72万元,双方最高108万元。
上浮了借款人家庭在海南省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新建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前:无上浮政策。调整后:上浮10%。上浮后单方最高88万元,双方最高121万元。
上浮了借款人家庭在海南省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前:适用存贷挂钩政策保障性住房家庭最高额度上浮10%。调整后: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均可上浮10%。上浮后单方最高88万元,双方最高121万元。
借款人家庭同时符合前款第2、3项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可叠加。借款人同时符合前款第2、3项条件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可叠加,上浮比例30%。叠加后单方缴存最高104万元,双方最高143万元。
在调整二套房存贷挂钩机制方面,一是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前:存贷挂钩贷款额度=[缴存余额×1.8倍+缴存年限×(0.60÷月均缴存额)或(固定值4)]×贷款类型系数;调整后:存贷挂钩贷款额度=缴存余额×倍数(固定值10)×缴存时间系数。
二是设置了贷款保底额度,调整前:无贷款保底额度;调整后:借款人申请二套房贷款适用存贷挂钩政策且满足还贷能力的,贷款保底额度单方缴存30万元、双方缴存50万元。
在调整了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方面,调整前:购买商品住房、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改造)安置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首套20%、二套30%、购买二手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30%、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15%;调整后:购买除保障性住房以外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首套和二套统一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15%不变。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表示,“首套房”指的是借款人家庭申请贷款时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或在全国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二套房”指的是借款人家庭申请贷款时在海南省已有一套自有住房或在全国已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以上住房套数计算均不含本次拟申请贷款所购房屋。
商转公贷款同等适用最高贷款额度和贷款保底额度,但不适用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商转公贷款所购住房首付款与已偿还的原商业贷款本金之和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40%。
执行时间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在文件执行时间前已经受理的贷款按照原贷款政策继续办理,文件执行时间后受理的贷款按照新贷款政策执行。
从房价涨跌城市数量看,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11月百城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下跌城市数量降为96个,深圳、成都、乌鲁木齐、东营共4城二手房价格环比止跌转涨,打破百城连续7个月全跌局面,释放积极信号。
监测数据显示,二手住宅方面,11月一线城市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下跌0.07%,较10月收窄0.10个百分点;其中,深圳环比上涨0.21%,结束18个月连跌局面。深圳“9.29”新政后,深圳二手住宅成交量迅速回升,市场需求加速释放带动业主预期修复,11月二手房价格出现小幅上涨。北京、上海和广州二手房价格环比跌幅均在0.1%-0.3%之间,连续2个月维持微跌态势,房价跌幅较之前明显收窄。二线城市及三四线代表城市环比分别下跌0.68%、0.66%。其中,成都二手房成交量保持高位,市场情绪有所修复,部分业主提高挂牌价,带动成都二手房价环比上涨0.12%。
百城新建住宅价格环比下跌城市数量为40个,较10月减少3个;环比上涨城市个数为48个,较10月增加4个。具体而言,宁波、上海和成都新建住宅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34%、1.32%和1.28%;嘉兴、合肥等7个城市新建住宅价格环比涨幅均在0.5%(含)-0.9%之间。
从各线城市表现看,11月,一线及二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69%、0.33%,房企在核心城市保持较快推盘节奏,部分优质改善项目入市带动城市新房价格结构性上涨。其中上海、宁波新房价格环比涨幅居百城前列,主要受海上·清和玺(上海)、大华斐勒公园(上海)、轨交缦岛(宁波)等高价新开盘项目结构性影响。三四线代表城市房价环比下跌0.04%。
中指研究院指出,整体来看,“9.26新政”支持力度大,效果持续性强于以往,房地产市场出现阶段性“回稳”。当前需求端政策已较为宽松,居民购房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已达历史最低,限购政策也处于自实施以来最宽松阶段。未来推动市场实现持续性“止跌回稳”的关键是加快已出台政策的落实,如加快推进货币化安置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加快落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及收储存量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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