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据微信公众号“运城发布”消息,近期,山西省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优化调整政策措施,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最大限度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公积金贷款方面,新政提出,购买自住商品房的,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同时,对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上浮20%(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度额为100万元)。
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取消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挂钩限制。
此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贷”标准,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发放并在申请贷款前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再记入公积金贷款次数。只将购房所在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认定标准。
公积金提取政策方面,新政提出,扩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可同时申请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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