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到,实施差异化房地产供地。全力落实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统筹安排各类住宅用地的布局、规模和时序,遴选推出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优质地块供应市场。
同时,支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对于已经出让的存量房地产项目,支持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引领市场需求的优质产品,按照改善型住房和业态提升的建设要求,依法依规优化调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方面,鼓励各地充分利用依法收回的已批未建土地、房地产企业破产处置商品住房和土地、闲置住房等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具,积极把握央行资金支持比例由原来60%提高到100%政策窗口,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加大购房支持力度方面,支持鼓励各地因城施策,加快出台购房补贴、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等措施,降低购房成本,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加快落地国家住房信贷政策方面,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职工家庭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30万元,保底额度提高到25万元,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家庭住房套数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记载的购房所在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房屋信息为准。
此外,加大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力度。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扩大“白名单”覆盖范围,确保合规房地产项目“应进尽进”。切实加大“白名单”项目把关、推送、问题修复以及贷款投放力度,切实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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