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面向郑州市征集符合条件的房源项目。
征集范围为郑州市内八区(二七区、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登封市、巩义市、上街区、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
房源类别为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优质在建房源项目。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具备一定设计水平、园林景观、物业服务等品质保证。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房地产发展趋势等因素,可适当放宽。证件齐全,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收购主体为河南铁建投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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